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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发布四大消费维权案例 保健品“会销”、餐馆设最低消费被通报

发布日期:2018-03-16  来源:荆楚网   浏览次数:746

中国食品网讯

  “南门这边以前经常有一群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被一些商家骗到一起听他们介绍保健品,结果每个人被骗三五千元。”3月15日,利川城区的工商、食药监部门正在锦联华百货广场举办315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一位老年人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

  “我要来学一下政策。中医院门前一个卖高压锅的说他的高压锅便宜,他就骗你去买。他先说的价钱和后说的价钱不一样,最后我就不买他的,结果他撵到我屋里去说你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强行卖给我,我现在床底下还放着4个高压锅。” 另一位老年人说道。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一些不法商家抓住这些弱点对老年人进行虚假选传、设置消费陷阱。他们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的心理,常用“洗脑式”、“亲情牌”、“讲座法”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

  记者从利川市食药监局和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315”,该市向社会揭露四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的这些案例涉及虚假营销、食品安全、消费限额等市民消费生活的方方面面。

  案例一:保健品背后的“洗脑式”营销

  “全球免检、延年益寿、包治百病”,最近几年利川老人圈中风行这样的保健品,不少老年人深受其害。

  这种产品主要通过“会销”进行销售,即通过会议、网络等线上线下方式聚集消费者洗脑,促其购买产品 ,主要针对老年人。会销从策划、培训到礼品制作、医假药销售,有完整“产业链”。

  市民马先生介绍,其父母是会销模式的“粉丝”,参加会销有近10年的时间,父母被骗走用于购买会销营养品的支出达20万元,其中2017年的花费更是超过了4万元。

  针对在利川愈演愈烈的会销行为,利川市工商、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对一些会销行为进行打击。

  2017年7月,重庆某保健品公司在利川苏马荡各小区,以免费领取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群体参加食品展销活动。经查明,该公司在利川市谋道镇从事食品会销经营活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处罚没款41。4524万元。

  案例二:卧室酿造假蜂蜜,七旬老人被查处

  目前市场上蜂蜜品类繁多,假货充斥,真假难辨。2017年底,利川市食药监局就查处了一个制售假蜂蜜的小作坊。

  当年11月29日,利川市食药监局接到一市民举报,称在利川城区某民房4楼有人生产加工假蜂蜜。接到举报后,利川食药局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查处。

  利川食药监局稽查发现该假蜂蜜生产小作坊在一栋民房的四楼,而且是在卧室里进行生产加工假蜂蜜,现场环境卫生非常差。经查明,这批假蜂蜜主要是利用白糖、清水、明矾、蜂蜜香精等原材料熬制而成。一般来说,两斤半水加一斤白糖,再加适量的明矾和蜂蜜香精就可以熬制出八两蜂蜜。

  2018年1月24日,刘某因制造假冒毒蜂蜜,已被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流向餐桌的“墓”牛

  2017年5月5日,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利川市元堡乡朝阳村有一头已埋死牛被人挖掘、分割,牛肉可能销往市场了,要求调查处理,提供手机视频一份。

  接到举报后,市食药监局和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吴某安、赵某国发现一死因不明的牛,联系牛肉售卖者黄某宽,销入市场。

  经查,三者因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死因不明的牛肉制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被处以刑罚。

  案例四: 餐馆设定最低消费属违规

  利川不少餐馆都设定最低消费额,消费方式多为每人五六十元,有的达到了70元。餐馆设定最低消费额是否合理?

  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利川的餐馆按人头设定最低消费限额的餐饮消费方式,明确违反了条例规定。

  每人五六十元的消费标准,菜的数量较多,势必造成浪费。根据记者了解,假如8人就餐,价格标准为60元每人,总价就是480元,而配菜标准至少为一干锅、一汤锅加8个配菜。

  利川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南来北往的游客众多,设定消费限额的消费形式,势必会给利川旅游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

  2017年的6月15日,武汉游客张先生等九人到利川旅游,在高速入口某餐馆就餐后,商家强行按每人五十元收取餐饮费用,若索取发票则按每人五十五元收取,游客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后工商和消委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才避免此事扩大影响。

  相关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问题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31,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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