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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食药监局处置10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半为饭店餐具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南通网   浏览次数:893

中国食品网讯

  7日,南通市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几期省级、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涉及肉松、米酒、饮用水等10批次食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生产、销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两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南通通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袋装象龙肉松、咸饼(黑芝麻),不合格原因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部分产品已下架退回生产单位。经排查,该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免予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有8个。其中,如皋市白蒲镇亚星黄酒厂生产的蒲黄牌白蒲糯米酒,因生产设备故障及产品质检不过关导致不合格,企业已做整改。海门市海龙灌装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海门市广露纯净水厂生产的海广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标准规定,两家企业已受到行政处罚并整改。因清洗消毒不到位、存放不当,通州湾示范区张姐餐厅、南通滨海园区连辉松小吃店、如东中天黄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海门市包场镇忠全小吃店和佳赟餐馆等5家餐饮店的餐具,被检测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被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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