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2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9期)

2022-12-09 08:12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 大类食品72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 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桃源县豪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德源米粉湿圆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南星勤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金福道道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鸡尖(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金福道道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标称醴陵市山有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天然优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娄底市娄星区思源水坊销售的,标称湘乡市毛田镇湘怡山泉水厂生产的湘怡山泉(其他饮用水)和怡桶天下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凤凰县小海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凤凰县三棵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天然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安化县六步溪山泉水生产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六步溪桶装饮用水,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湖南味了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外婆菜(蔬菜制品)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桃源县原麦仓食品厂生产销售的原麦仓面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长沙市雨花区永济老年养护院销售的花卷(发酵面制品),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澧县化林原味粉馆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邵阳市北塔区新世纪商场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邵阳市湘佳惠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天元区姚记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华容县马鞍农贸市场(刘芝莲摊位)销售的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常德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秋刀鱼(海水鱼),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湖南捷惠健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新宁县大兴大众平价超市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云溪区丁国平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醴陵都汇城购物广场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衡阳、岳阳、常德、邵阳、益阳、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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