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福建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牛轧糖、活泥鳅、肉脯干等

2021-09-25 11:09

9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47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4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2批次餐饮具和糕点、肉制品、糖果制品各1批次。分别为漳州市龙文区极研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漳州市龙文区极研餐厅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1年7月4日生产的绿豆味馅饼,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明珠贸易有限公司;标称龙海市鑫佳福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生产的精制肉丝,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糖旺便利店;标称深圳市糖果乐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20日生产的扁桃仁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商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产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受到加工人员、工具器具等污染造成。也可能是储运过程和销售终端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或因包装不严、破损等问题造成二次污染。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销售的金鲳鱼(活鲜)(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福建省邵武市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5日),恩诺沙星不合格。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速冻食品、调味品,分别为标称福建优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月9日生产的乌鸡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佳利家便利店;标称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2日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汇豪百货商行。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其超标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3批次肉制品检出标签不合格
 
  3批次肉制品检出标签不合格,分别为标称福建省明溪三老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明溪肉脯干,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明溪县轩招食品商行;标称永定区灿灿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2日生产的泡鸭爪/翅,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阿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称福建省明溪荣兴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生产的明溪肉脯干(碳烤)辣味,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郑宗贸易有限公司。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必须通俗易懂、真实准确、科学合理。不应以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食品混淆。也不应以虚假夸大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标签不合格,虽对人体并无直接的危害,但标签标识不规范、不合理,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和了解,有误导消费者的风险,导致消费者错误购买,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饼干和1批次餐饮具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标称湖南麦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老面法饼(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武夷山市新华榕购物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漳李餐厅的小食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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